| 中國水產頻道原創報道, 鼓勵取熱不取水,強制實施回灌 文/ 水產前沿 李釩 “我現在正愁著呢!”一河北唐山的種苗場負責人表示,隨著嚴控抽采地熱水政策的落實,將對接下來的養殖育苗生產產生很大的影響,目前有一些地熱井已被封掉,但這是大勢所趨,他們也在積極尋求解決方案。 今年七月,河北省自然資源廳、河北省水利廳聯合印發《關于嚴格管控抽采地熱水的通知》【2020年70號】,要求嚴格控制抽采地熱水,鼓勵取熱不取水,強制實施回灌。 《通知》指出,除山區自流溫泉外,原則上不再新立以抽采地熱水方式開發利用地熱的采礦權。除山區自流溫泉和已有有效地熱采礦權外不再新批地熱水取水許可證。在地熱水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規劃確定的禁采區內,禁止審批采礦許可。在省政府公布的地下水禁采區內,不予新辦、補辦和延續取水許可。 鼓勵采用中深層地下換熱方式開發利用地熱,地質勘查專項資金可用于取熱不取水技術研究。對不抽采地熱水,通過深層地下換熱方式開發利用地熱的,不辦理取水許可證,直接辦理采礦許可證,按照《國家能源局、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促進地熱能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國能新能[2013]48號)的規定,享受可再生能源稅收和收取采暖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各市、縣出臺具體支持政策。 《通知》要求,強制實施回灌。平原區已有供暖用地熱采礦權許可證和取水許可證的,地熱尾水必須全部回灌且回灌量不低于95%;不能按要求回灌的,不予辦理采礦許可和取水許可延續手續;現有非法開采地熱井,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請縣級人民政府關停取締。 據了解,現在很多水產養殖企業都在和相關部門積極溝通,比如回灌措施如何更好地配合落實、回灌井的規劃、費用分配等,以及更好的熱能替代方案,比如使用地源熱泵的地區,電網如何改造等等。 據另外的業者介紹,地熱水使用可能要裝上水表,地熱實行從量計征,就是按照流量表,你開采1立方地熱水就交相應多少錢的稅。9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正式實施,明確將地熱列為能源礦產,要求“按原礦1%—20%或每立方米1-30元”的稅率標準征稅。另一業者則表示,政府并非完全不讓使用地熱水供暖,文件已明確“鼓勵取熱不取水,強制實施回灌”,只要達到回灌標準,也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另一方面,他認為地熱水和太陽能、風能一樣同屬于可再生清潔能源,也是一種很好的熱能來源,如果可以合理的利用,是可以造福百姓的。所以建議對于實現100%回灌的地熱水資源使用企業可以減免稅率。現在的當務之急就是要尋找到更為高效的回灌技術,或者有更好的供暖解決方案,在此之前應該有一個過渡期,而不是現在就“一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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